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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设定】监狱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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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7 04: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本帖内的《监狱守则》,是所有角色在剧情层面上皆能得知的内容。角色可以在自己囚室内的控制台上查看这些条款。
  • 《监狱守则》可能会因剧情进展而追加或修订相应的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典狱长所有。



—— 目录 ——

A. 总体守则

B. 贡献点数

C. 集体活动

D. 更生挑战

E. 学级裁判

F. 遗忘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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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A. 总体守则。】



1.全体罪人必须在本监狱内生活并终生服刑。除参加《更生挑战》外,任何越狱尝试一旦被狱卒或典狱长发现,必将受到严惩。

2.每日凌晨00:00至早上5:00 视作【夜时间】。罪人需在【夜时间】期间返回【自己的囚室】。在【夜时间】期间,狱卒将会在监狱内巡逻,并会对所有仍在囚室外的罪人进行惩处。

3.在集体活动举办时、尸体发现时、或典狱长判断合适时,监狱中将会播放全监狱都能听见的【集合广播】。在【集合广播】播放完毕的15分钟内,所有罪人必须前往广播中指定的地点集合。迟到者将会被狱卒强制带到现场,并在集合结束后进行处分。

4.罪人必须参加一切由典狱长发起的【集体活动】,并努力完成每一次【集体活动】中的所有项目。

5.除需要【集体集合】的时间与【夜时间】外,罪人可以在监狱的已开放区域内自由活动,或使用任何其有权使用的设施。

6.严禁对典狱长与狱卒使用暴力,违反者将会被立即制止,并遭到处分。

7.严禁以任何方式破坏手环、脚环、颈环,违反者将会被立即制止,并遭到处分。

8.严禁在未经典狱长的同意下破坏任何监狱设施。被狱卒发现违反者将会被立即制止,并遭到处分。

9.严禁在本监狱进行任何形式的生物繁殖,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会被实施化学或物理阉割。

10.严禁乱扔垃圾,垃圾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11.严禁在吸烟室以外的公共场所吸烟。

11. 监狱守则会因应情况发展而随时增加、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典狱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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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B.贡献点数】



1.监狱仅为罪人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与设施的使用权。罪人若想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需要通过累积【贡献点】来解锁更多的权利,或兑换奖励物资。

2.【贡献点】可以透过参与节目活动、进入采访间、做出令收视率上升的行为等方式获取。点数会实时发放到罪人的账户之中。

3.查询【贡献点】以及已解锁的各项权利可以在求实中进行,兑换【贡献点】只能在【女仆小卖部】进行。

4.使用【贡献点】解锁的权利可以在解锁后立即开始行使。

5.使用【贡献点】兑换的奖励物资将在购买后的15分钟内,由狱卒送达购买者的囚室。

6.使用【贡献点】解锁的【才能工坊】将在下一轮节目开始时解锁。

7.部分兑换项目存在【租借期限】或【使用期限】。若项目为权利,超出所购买的期限后,罪人将无法继续行使相应的权利。若项目为实体物品,在租借期满后,罪人需将租借的物品放在囚室门外,以便狱卒进行回收。若罪人拒绝归还物品,狱卒将强制收缴该物品,并对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8. 在未使用贡献点解锁对应权力的情况下,狱卒或典狱长一旦发现罪人行使了不属于自己的权利,将会对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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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C. 集体活动】



1.所有罪人都必须参加由典狱长不定期召开的【集体活动】。

2.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集体活动】除了极个别特例外,不会提前告知罪人活动细节。

3.罪人可以透过参与集体活动中获得【贡献点】或其他奖励。

4.所有奖励将会在活动结束后统一发送至罪人的账户或囚室中。

5.集体活动所获得的奖励仅限于罪人自身、或奖励上指明的对象使用。严禁将奖励转让他人。狱卒或典狱长一旦发现罪人转让奖励,将视乎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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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D.更生挑战】



1.决心要参加【更生挑战】的罪人,可以在【女仆小卖部】中,兑换进行【更生挑战】的权力。一经选择,该选项直到学级裁判结束之前都无法更改。学级裁判召开完毕后,该选项将会被重置。


2.选择参与【更生挑战】的罪人,需要在所有存活的罪人当中选出自己要杀害的对象。系统最多可以选择2名谋杀对象。

    2.1. 选择【更生挑战】之后,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除“不得攻击狱卒典狱长“和”不得尝试越狱“两种情况外,狱卒会对挑战者的其他【违规举动】视而不见。即:杀人时即使狱卒出现在现场,也不会进行阻止。

    2.2. 未选择【更生挑战】而杀人者一旦被狱卒发现,狱卒将会出面阻止凶手的行动,并将受害者送往医务室救治。

    2.3. 选择【更生挑战】者在杀害非【更生挑战】所选择的对象时,狱卒一旦发现该行为,会试图抢救被谋杀罪人。

    2.4.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狱卒都不会尝试检举或曝光杀人者。

    2.5.挑战者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杀害谋杀对象。      

    2.6.只要一名罪人是造成死者死亡的不可或缺的因素,即可被认定为杀害该名死者的凶手。

    2.7 每一名凶手最多只能杀害2名死者,杀死超过2名死者的凶手将跳过学级裁判、直接遭到处刑。


3.罪人在选择【更生挑战】时不用付出【贡献点】,且会享受特定购买项目的折扣优惠。但若选择【更生挑战】的罪人若未在本轮节目时成功杀人,则需要倒扣【贡献点】。


4.一旦有不包括凶手在内的三人或以上人数发现一具尸体,监狱内便会开始播放【尸体发现广播】,并要求所有罪人赶往尸体发现现场集合,进行搜查。


5.在【搜查阶段】期间,典狱长将会提供基本的【死亡档案】。死亡档案中会包含解决案件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鉴证资料与现场信息。


6.在不违反监狱规则的前提下,罪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进行搜查。


7.每一具尸体的搜查时间为30分钟。


8. 【搜查阶段】结束之后,所有罪人需要在主建筑的电梯处集合,准备前往【学级裁判场】进行【学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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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E.学级裁判】



1.所有存活的罪人必须参加【学级裁判】,不得有任何例外。


2.在【学级裁判】中,罪人必须根据搜查时获得的线索和【死亡档案】,指认出每一位死者对应的凶手。


3. 若罪人们正确地指出了凶手,则只有凶手将会被处刑;若罪人们指认凶手失败,则凶手成功通过【更生挑战】,在被特赦出狱的同时,主办方将会酌情实现凶手的一个愿望。

    3.1 该愿望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该愿望必须是当前科技水平下可以实现的愿望;
        2)该愿望不得从根本上干扰正常的服刑流程,(如:可以许愿“不处刑特定人物,让其跟自己一同出狱“,但不得许下“不将全员处刑”的愿望);
        3)该愿望不得对主办方本身的利益造成危害;
        4)该愿望不可为“要求更多的许愿机会”。

    3.2 愿望是否可以实现,由节目主办方进行判定。在判断该愿望不可能实现、或与其他监狱守则冲突时,主办方有权拒绝或取消该愿望。

    3.3 当超过一名凶手通过【更生挑战】时,每一名凶手都可以许下一个愿望。


4.只有直接执行杀人行为者才会被视作凶手,教唆者将不被视为凶手。


5.在使用【陷阱或机关】杀人时,凶手的判定将根据机关的具体功能而定。若陷阱/机关的功能为【触发机关者会死亡】,则凶手为陷阱/机关的设置者;若陷阱/机关的功能为【触发机关者会导致他人死亡】,则凶手为触发机关者。


6.当一场案件中存在着超过一名凶手时,唯有将凶手全部正确指认,才会判定为学级裁判成功。反之,只要有一名凶手未被成功指认,则凶手全数胜利。


7.在学级裁判的过程当中,会有三次使用【求生索】进行求助、挽救学级裁判结果的机会。


    7.1.在一场学级裁判中,每一条【求生索】都只能使用一次。本轮学级裁判结束后,求生索将会被重置。


8.在投票结束后,主办方将会公开宣读投票结果。


9.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或试图阻止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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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4: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F. 遗忘记忆】



1.在每一轮节目开始时,罪人需要进入位于【补赎室/忘川系统】的回忆舱中,选择遗忘一种主题的记忆。
    1.1 罪人在此前节目中已经选择过的主题不可再度选取。

    1.2 囚犯只能进入属于自己的回忆舱,无法操作其他罪人的回忆舱。


2.若该轮节目长度超过十天却仍未发生任何杀人事件,则罪人需要再度进入回忆舱,选择额外的主题记忆。即:囚犯最长每十天就需要进入回忆舱一次。


3.囚犯需要在每一轮节目开始的第一天内进入回忆舱、遗忘记忆。超时未选择记忆的罪人将会被狱卒强制带往【补赎室/忘川系统】。若罪人在选择记忆时操作超时,其大脑将随机大批量失去记忆。若罪人在带往【补赎室/忘川系统】后仍然拒绝选择,其大脑将被记忆芯片加热烧毁。

    3.1 若该轮节目长度超过十天,则囚犯需要在在每十天的第一天进入回忆舱、遗忘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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